台中一中35屆三年十班網誌開張了

2011年3月24日 星期四

張世宗的轉學報告

有關我大學從師大轉東吳原因像大家報告如下:
高中書念的普普,當年也不知興趣為何(其實現也不知道),大專聯考填了不少志願,分數居中間,
聯招會電腦跑出來(63年是電腦分發的前幾年,應是fortran語言程式)是師大數學系,雖不滿意,
但師大讀書不要錢,又有公費,也很高興的到台北報到,63年師大剛闢建公館校區,新校區只有
理學院宿舍,教室正擴建中,第一年每天搭公車從公館到和平東路本部上課,二年級公館教室部份完成
,本系的課轉到公館校區,選非理學院的課還是回和平東路。
原來對數學不是特別有興趣,大學後只投注這單純的知識,倒也讀出一點興趣,不論分析(微積分系列)
結構(集合,代數)也還過的去(研究群groupringfield的高等代數最有心得,可能受高三的段考刺激)
,大二下學期選修一門整數論,是一門既古老又現代的學問,所謂古老是因為討論的是自有人類就用的
數字123..,而現代是有些證明卻等高速電腦出現或需待更圓密的數學工具才解決,比如費瑪最後定理
,這個題目是從畢式定理延伸出來,畢式定理X^2+Y^2=Z^2有整數解,費瑪最後定理是
X^n+Y^n=Z^n(n>=3)無整數解,法國的費瑪17世紀在他的筆記本邊邊寫:這個問題我可以證明,但是這裡空間
不夠,沒辦法寫下我的證明,這題目困擾數學界三百多年,到(19)90年代才被﹝認為﹞得到証明,這裡說﹝認為﹞,是據說世界上可能不會超過100人完全懂這證明,也就是說專家中的極少專家才能﹝認為﹞
是對的,所以目前還有許多天才投入此問題,當年我也很有興趣,因問題很單純,只要找到一組整數解
就解決。
那時同寢室一個泰國僑生,也選修整數論,同老師不同班,期末考時他請我幫忙考試,因他如此科能過,
就不會三二,想是選修科,就答應,因班上有人密告,考試時理學院教務長親自到教室抓人,我當場遭
逮住。
有人問我為何做此傻事,是不是有金錢交易,其實沒有,完全是義助室友。
以上還是我首次將此事件訴諸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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